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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申报2011 年度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的通知

作者:科研处  发布时间:2011-06-14  来源:科研处   点击:

各部门:

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是教育部设立的专项人才支持计划,支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开展教学改革,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和工程问题、哲学社会科学问题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进行创新研究。该计划资助期限为3年。资助强度,自然科学类为50万元,哲学社会科学类为20万元。根据教育部教技司[2011]161 号精神,2011 年度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计划”)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•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教技司[2011]161 号通知要求和《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

持计划”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和申报条件,公开遴选,择优推荐。

  • 申报名额:实行限额申报,具体名单附后。
  • 申请人基本条件: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道德高尚,治学严谨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;

2.在教学改革、天天棋牌和高新技术工程化、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;

3.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,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,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;

4.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,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;

5.具有博士学位;

6.在申报当年1月1日,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,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。

三、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:

(一)申请人填报“计划”申请书(每份申请书均应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,双面打印,不超过40 个页码),申请人所在部门初审后于2011 年7 月12 日前将申请书一式4份、申请人清单1份(EXCEL 兼容格式,同时发电子邮件)报送学院科研处;

(二)学院科研处汇总各部门申报材料,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,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;

(二)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向教育部推荐。确定上报教育部的申请人于8 月26日前,按照评审专家组建议意见,将修改完善的申请书一式9份报送学院科研处。

四、教技司[2011]161 号通知、《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实施办法》及申请书、申请人清单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(www.dost.moe.edu.cn)上查阅和下载。
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彭博文 0830-3161506

部门

名额

基础医学院

2

附属医院

2

附属中医院

1

附属口腔医院

1

药学院

1

心研所

1

医学基础研究中心

1

药物与功能食品中心

1

学院科研处

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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